声音虽轻,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。
叶瑞岚一把扯开他,柳眉倒竖,“你说谁快死了?!我弟弟好好的!”
叶瑞庭的表弟时运乾也很面色不好:“你别仗着救了我哥一命,就随意诅咒他啊!”
叶老面沉如水,皱眉看向林枫,眼神凌厉,不怒自威。
林枫回过神,“啊,抱歉。”
他说。
转身,慢慢走出病房。
他要捋捋。
捋捋剧情。
这剧情好像不对,出现了一些偏差。
作为主角的苏旭安,并没有像小说剧情里那样,顺利救起叶瑞庭,反而被自己无意中给截胡了。
那天他爬上岸,苏旭安说了句“恭喜你啊”,还拿怪怪的眼神看他,现在他知道了,苏旭安是重生的,肯定是事先就待在那里,等着救人。
可是出了自己这个意外。
现在叶瑞庭不是苏旭安的大腿了,是他的!!
他抱上了金大腿,从此在娱乐圈溺水翻盘,从一个三十八线小模特到百亿影帝,然后入赘叶家,在商界乘风破浪,最后成为叶氏掌权人,娶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,过上家庭美满、事业成功的巅峰生活!
…………
等等。
不对!
不对不对不对!
入赘!
叶家大小姐大他八/九岁,长得还有几分像他高中班主任,也就是教育局长的老婆,对着那样一张脸,林枫怕自己在洞房花烛时,被局长罚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。
林枫一个激灵。
入赘是不可能入赘的!!
绝不可能!!
他记得小说中,叶瑞庭的姐姐好像对男主是一见钟情,入赘是后面的事。
一见钟情是什么时候?
好像就是第一次见面,在医院,男主说了几句大义凛然的话,大概意思就是——不用谢,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我们社会主义接班人应该做的。
叶家大小姐对男主刮目相看,进而产生好感,陷于人品,入赘顺理成章。
林枫倒抽一口气。
自己之前在医院里说了什么?
——顺手而已,换做别人我也会救。
这不就跟小说里男主说的话大同小异吗?!
那叶家大小姐这个NPC,根据剧情设定,会不会已经对他………………
救命啊!!
他不想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!!!
林枫趁叶家人没注意,悄悄退出病房,马不停蹄地跑了。
他再也不要出现在叶家人面前了,尤其是叶家大小姐!!
至于那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,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上幼儿园呢。
唉!
好大一根金腿,纯金的,纯金的大腿,搁他这儿就这么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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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枫失魂落魄地回到住处,闷头睡到第二天。
金大腿已经废了,还是得靠自己搬砖。
林枫来到公司,在门口就碰到了赵子恒。
赵子恒跟原主不是很对付,两人身材差不多,只因林枫的脸长得太好,不但可以走秀,接广告,还能拍杂志封面,处处压他一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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