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书后首富成了我的死忠粉 - 分卷阅读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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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谭景曜也不推拒,接过笔:“你喜欢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吃茄子,其他都可以。”温纵一直都不爱吃茄子,总觉得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味道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谭景曜很多年前读高中时,来这边吃过不少次饭,这家店的味道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变,所以他对每道菜都很熟悉,点的很快。

    点完后,他示意温纵再看看:“你看看有没有要加的,我照着我的口味点了,都比较清淡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看……”温纵垂头,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菜,再看到价格后连忙摇头,“没什么要加的了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到底要吃多少,才能吃七百多?是不是太贵了点……

    即使现在非常富有,温纵还是改不了以前的小习惯,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吃东西,都喜欢Jing打细算,选择性价比最高的。

    谭景曜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:“他们家菜很不错,味道也不重,比较适合你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温纵点头,为了不让桌上的气氛过于尴尬,他主动起了个话头,“您的外公,金老先生……最近身体有没有好一点?出院了吗?”

    “下午出院,我正好吃过饭去接他。”谭景曜抿了口柠檬水,认真回答温纵的问题。

    温纵感觉给自己挖了个大坑,之前他说再去探望金良策,到现在都没去。

    “下午你有事吗?”

    “啊……没有。”温纵此刻乖顺地不行,总觉得自己说了的没做到,还是在当事人面前,实在是有点丢人。

    反倒是谭景曜,这段时间去拜访过自家爷爷好几次了。

    “那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陪您一起去接金老先生吧,之前说去拜访他,一直没能去。”温纵打断谭景曜的话,不管对方同不同意自己一块儿去,起码样子是做出来了。

    谭景曜“嗯”了一声,目的达到了。

    这家店上菜速度不算慢,两个人没聊了几句,桌上就已经摆了四盘菜了。

    温纵等着谭景曜先动了筷子,才跟着动筷子。

    菜的味道比温纵想象中的要好很多,特别是鱼片,一点腥味也没有,刺被挑的干干净净,鱼rou入口即化。还有那道金灿灿的芝士焗南瓜,一勺子下去,芝士拉丝特别长,南瓜也很甜。

    温纵吃到喜欢的东西就不爱说话了,正所谓“一粥一饭,当思来之不易”,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绝对不能浪费粮食,吃饭的时候也一定要慢慢咀嚼,才有助于消化。

    于是,接下来将近一个小时,谭景曜菜没吃很多,光顾着观察温纵了。

    温纵吃饭时不会在嘴里塞很多,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嚼着,然后再缓缓咽下去。几道菜绝对不会混着吃,骨碟盘上除了汤汁,没浪费一点。

    到最后吃大骨汤时,砂锅里正好两块大骨,温纵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块夹到盘子里,先把外面的瘦rou扒开,等到温度合适了塞进口中,彻底咀嚼完才伸手拿旁边的吸管。

    谭景曜看得认真,砂锅里另一块大骨他动也没动。

    温纵一开始没注意到,直到他吸光了骨头中的骨髓,擦干净手,抬起头时才发现对方一直在盯着自己。

    “怎、怎么了吗?沾到脸上了?”温纵摸了摸自己的脸,不太自在。

    “没,看你吃的很有食欲。”谭景曜说着,把另一块大骨夹进盘子里,“我出来吃饭都是谈生意多,不会像你这样吃的这么Jing细。”

    温纵能听出谭景曜是在夸自己,颇有些不好意思,料想应该是刚刚自己吃饭太认真了,怕不礼貌,赶紧为自己辩解:“也没那么夸张,我就是……觉得这家店很好吃,一不小心就入迷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谭景曜很给面子,学着他的样子慢条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干净。

    温纵注意到,不知道为什么,脑中立刻蹦出一种违和的念头。

    西装革履的谭景曜,华国首富谭景曜,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猪骨骨髓。

    好稀奇,好有趣,也有点好笑。

    两个人一顿饭吃完,温纵本想主动请客以还对方推荐书的这个人情,奈何店里的人根本没给他们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他们走到结账处时,店老板匆匆迎上来:“谭先生,您来了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?这顿算是我请您二位的,千万不要跟我客气!”

    谭景曜对着已经打出来的金额,还是扫码把钱付了:“不用,只是跟朋友来吃个饭。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那下次,下次请一定让我请客!”

    谭景曜没说可以也没说不,老板就当他默认了,恭恭敬敬把两个人送到店外。

    “多少钱?我转给你。”温纵可不想再欠谭景曜一个人情,不能请客也要做到AA。

    “不用。”谭景曜拒绝了,他不在乎这么点钱,只是想来吃这顿饭罢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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