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卡小镇作为人贩子们的窝点已有数百年历史,衍生出了许多灰色的地下产业链。为了制服掳来的奴隶,人贩子可谓是花样百出,有的是办法让奴隶乖乖听话。
这长长一队马车行进在荒凉无人的原野中,避开了城镇,直奔向最终目的地——叙拉雅。
叙拉雅是久负盛名的花之城,同时也是着名的荒yIn之城,是纸醉金迷的销金窟。每年都会有各地的达官贵人前来挑选自己中意的“宠物。”
布洛萨数不清这一路自己被灌了多少次魔药,意识一次比一次昏沉,到最后连手臂也抬不起来。那药物就像黏腻的蛛网,将他原本清晰的思维勾缠在一块,黏上了恶心的细丝,再难以正常进行思考。
最可怕的是,除了自己第一天的挣扎怒吼,布洛萨从没听到过其他牢笼内的声响。所有被掳来的可怜人都死气沉沉的,放弃了挣扎,想必已被魔药吞噬了神智。
在这般苦苦煎熬了一周后,车队终于抵达了花之城叙拉雅。
由北向南的迁徙,气候明显地chao热了起来,人贩子们纷纷脱下厚重的大衣外袍,换上了薄衫轻纱。
就在一片黏腻燥热中,布洛萨被人五花大绑着推下了马车,押往了叙拉雅最热闹的奴隶集市。
虽然得到了人贩子的力保,但在里斯本伯爵的示意下,布洛萨受到的对待比其他奴隶更糟糕。他被强压着刷洗干净后,被女奴们在全身涂抹上了一层香腻的膏脂,像一个被打扮得香甜可口的大娃娃般关进了笼中,在集市上任人挑选。
这集市上除了他,还有许多等待出售的奴隶,或老或幼,或男或女,往往很快就能被买下,然后像狗一样地牵回家。
自始至终,布洛萨都无法抵抗这非人的对待。他面色chao红地瘫软在笼内,手足发软,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。身上黏腻的脂膏气味冲得他脑仁疼,只能无意识地发出断续的呻yin。
人贩子的眼光果真毒辣,布洛萨甫一亮相,就得到了买主们的争抢。即使被标价一千金,也无挡买主们的热情。
痴迷的人们争相将手探入笼中,想要亲手感受笼中男人的滑腻触感。本来昏昏沉沉的布洛萨,冷不丁被摸了一把小腿后,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。他被那恶心的抚弄摸得炸了毛,蜷缩起身子,凶狠地对外龇着牙齿:“滚开!再靠近就烧死你们!”
没想到这幅色厉内荏的模样更加刺激了外面的人。他们粗鲁地大笑,色眯眯地贴在栏杆上,对里面吹口哨:“来啊宝贝儿,用你的热情烧死我吧!”
“够野,真带劲儿!好久没看到这么辣的奴隶了,我现在就掏钱。”
“哎哎哎,你一边去,我先来的!”
“滚,明明是我先,谁都不许跟我抢!”
外面很快就成了闹哄哄的一团,买家们谁也不服谁,为谁能买下布洛萨而大打出手。
在旁边看守的人贩子笑得见牙不见眼,只恨自己怎么没有把价格再标高一点。早知布洛萨这么抢手,他就该报名拍卖会,直接将人送去竞拍。
正当人们为此争得不可开交时,不远处转角的人群如摩西分海般向两旁退开,迎入了一长串侍从。
侍从队伍为首的是一名漂亮的红发少年。他神情不耐,正一马当先地大步向前,口中不住抱怨:“无趣,真是无趣!是谁说今日上了一批新货色的?怎么本少爷看来看去还是那些病恹恹的死人?真是浪费时间!”
身后的仆从莫不是默默低着头,不敢触了这位大少爷的霉头。
红发少年翻着白眼,快步朝这边走来。望见乌压压的人群聚集在一处铁笼前争吵不休,他眯了眯眼,疑惑道:“这是在做什么?”
身旁的随从适时上前解释:“少爷,他们似乎在争抢一个奴隶。”
“哦?”少年挑了挑眉,来了些兴致,“争抢一个奴隶?哈哈哈哈,真是趣事一桩。我倒要看看是什么尤物,能把这些蠢货迷得神魂颠倒。”
人贩子见这尊大佛驾到,眼睛一亮,忙搓着手迎上前,谄媚道:“哟,这不是西塞少爷吗?贵客贵客,什么风把您吹来了?”
眼前的少年拥有一头诺依曼家族标志性的红发,正是叙拉雅的城主、诺依曼公爵宠爱的小侄子,西塞·诺依曼。
这要是能攀上诺依曼家的关系,那他可就在人贩子界大出风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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