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自觉,他一只手扯着肩上背着的书包带子,另一只手拿着手机,准备给他老爸打电话说自己已经到了。
他电话还没打出去, 拨号键还没按下去,眼角余光就瞥见了一个穿着白衬衣,黑西服的熟悉身影,那人衬衣衣摆扎进裤腰,将腰线勾勒的很窄,他单手插在裤兜,人有点慵懒,身子靠在黑色的兰博基尼车身上,眉眼垂着,盯着手里的手机看,拿着手机的那只上手腕上还戴着一只名表。
整个画面都非常的养眼,名表、名车、帅哥,简直是高调奢侈的代言。只除了他脖子上带着的那条……黑不溜秋的围巾。
围巾完美的破坏了这幅景象的和谐,瞬间让男人从都市Jing英男变成了乡村爱情style。
路止退出了拨号界面,也不打算给老爸打电话了,毕竟他家那位走乡村风格的秦叔叔已经来接他了。
他默默拿起手机,点开相机,给秦斯焕拍了张照。
背景是朗博基尼,还有满街洁白的梨花,男人身形颀长,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显得充满一股男子汉的阳刚气息,他手腕上的名表折射着阳光。
“咔嚓”一声,照片拍好,路止收了手机,轻轻咳嗽一声,抬脚朝秦斯焕的方向走过去。
靠在车边的男人似乎有所感应一般,朝着他的方向抬起头来。男人狭长的眼睛微微眯起,目光逡巡了一会儿,定格在路止身上。
路止慢慢的走过去,手指把书包带子缠了好几圈。
他快两个月没见到秦斯焕了,其实还有点儿想他。这两个月里,他跟着剧组给做了宣传,也接了几个小代言,微博粉丝也有一百多万了,而且在课堂上的小测上,他也回回拿第一。
大约是事业上的小进步给了路止一些勇气,他觉得自己和秦斯焕之间的距离是在慢慢的拉近的。即使他现在依旧只是平凡的没有名气的十八线的刚起步的小演员,可假以时日,他也会撑起娱乐圈的半边天,他会站在星光灿烂处,然后走到秦斯焕身边。
路止莫名就有了这种自信。
可不知道为什么,他朝秦斯焕走过去的时候,却还是有些紧张。
人说近乡情更怯,他却只觉得又雀跃又害羞,心里的小宇宙膨胀的像是要爆发。
在他走近的时候,男人插在裤兜里的手抽出来,朝他张开了双臂,他挑了下眉,“宝宝抱一个。”
这句话一说出来,路止心里的那种紧张感顿散。
他紧张个屁!他有什么好紧张的!秦斯焕这种狗逼玩意儿也值得他紧张?!
路止,你他妈勇敢一点儿!
秦四就是个给点儿阳光就能灿烂的二傻子!你,不许给我紧张!
路止调整了下心情,站在秦斯焕面前时已经相当平静,泰山崩顶也能面不改色的那种。路止吞咽了下口水,小声说:“秦斯焕。”
他已经不想喊秦斯焕叔叔了。
他也在努力的进步,总有一天会和秦斯焕站在同样的高度,他们之间是爱人关系,才不是什么鬼的叔侄。
他这一声落在秦斯焕耳朵里怯生生的,像个见了生人害羞的小孩子。
简直可爱死了。
秦斯焕倾身,手臂往前探,正准备把人给抱一下,路止拉着书包带子,矮下一边肩膀,把黑色书包拉到身前,书包正好打在秦斯焕手腕上。
秦四:“……?”
路止低头拉开书包拉链,没看秦斯焕,在书包里翻找着东西,过了会儿,摸出来一支护手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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