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学着陆铭远,并抢在他前面,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。
那时,陆铭远每天都出去打猎,叶笙就拿块抹布,盯着哪个地方又落了灰,然后赶忙擦干净。洗衣做饭用得时间都比不上他打扫卫生用的时间长。
估摸着陆铭远快回来的时候,叶笙会再次仔细检查一边,小心翼翼的,就怕他回来后不满意。
对于叶笙问得的问题,陆铭远很干脆地吐出三个字:“找人做。”
叶笙愣了下,找人来家里干活这个想法陆铭远一早就跟他说过了,不过那时,他觉得那些活他自己就能干,没必要找别人,而且还费钱。
在钱的问题上,叶笙对自家的收支情况并不十分了解。他相公生意上的那些银钱流动他很少过问,偶尔在他相公看账时在旁边瞅两眼,也看的眼花缭乱。
虽然被他相公拉到桌案前教过怎么看账怎么做计算,但时间一过,叶笙对那些稍微复杂冗长的数字算法就记忆模糊了。而且,相比于写数学做计算,他更喜欢识字写字。
陆铭远也说过,他可以一步步来,先学会识字看书,拿笔写字,之后如果他有兴趣还可以背背成语,读读诗词之类的东西。
等他什么时候对……嗯……对数学感兴趣了,他随时可以再教他。
叶笙对此表示很赞同,他对识字这块学得很认真,因为他知道只有他认识的字多了,才能真正看懂他买的那些小话本上讲的故事。
叶笙的想法很简单,他不去特意了解陆铭远的生意到底赚了多少钱,只要知道他相公事事顺遂,没有遇到让人忧愁的麻烦也就放心了。
在叶笙心里,最在乎的只是自家相公。之前他还担心自己什么都不会,一点忙都帮不上。
可后来,他渐渐明白,如果他收拾好家里的一切,给他相公做件衣裳,做顿好吃的饭,或者在某些时候主动点配合点都是可以让他相公高兴的,他并不是一个没用的人。
他知道,陆铭远喜欢他。
这次,陆铭远再提出往家里买仆妇的事,叶笙就不敢再出言反对了。
谁让他在自己家还能被那个叫洛千的掳走一次呢?
按他相公的说法,家里多个人照顾他,他的安全就多份保障。
又去了趟人牙子那里,陆铭远仔细挑选,雇佣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妇,虽然上了些年纪,但看起来身体健朗,而且面带笑容,心态很好的样子,只这一点就比牙行的其他人好的多。
毕竟是个年纪大点的人,花的钱不多。他又雇佣了两个会点拳脚功夫的壮年汉子,作为护院,这个花的银子就比较多了。
本打算有这三个人就够了,结果牙行老板又笑呵呵地给他推销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,准确来说是个双儿,即便皮肤暗淡,眉心那抹红色依旧看得清晰。
和他家叶笙差不多的年纪,却比叶笙看起来要矮小瘦弱得多,更像是十一二岁的样子。
“这孩子,就因为是个双儿还长得不好看,来来往往的人都不愿意要……”
这话说的也真够直白。
“没人要,就要卖给我?”
“看你从我这里带走三个人了,这么照顾我生意,这孩子我会给你算的特便宜,几乎白给你……你别看他瘦弱,脑子伶俐干活麻溜着呢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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