嘴巴一张一翕,仿佛一只离开水的死到临头的鱼。
赵灵灵说:“一开始……刚成亲那一个月,大概是一周有一次的。后来……大概一个月还是两个月……一次吧,或许还没有……我记不清了……”
赵灵灵无力的垂下头,用手插入自己的头发中,在心底叹了一口气。
从十六岁成亲,到23岁离家,他最快乐的事情,就是念书。至于男女之情——他并无兴趣。岂止是不感兴趣,简直就是头疼至极!有时候他甚至觉得,妻子什么都好,就是床上……如果也贤惠点的话,就好了!
西蒙没说话,拿起一旁的水壶,给小师妹倒了一杯水。
西蒙说:“你知道的,这不正常。”
是啊,当然不正常,一个有妻子的青年男性,出于性的巅峰期,居然对妻子没什么兴趣。
或许是因为妻子长得普通,但在外十年,什么样的美娇娘没见过?竟没有半点抗拒诱惑的挣扎。
西蒙转念一想,便懂了他妻子的心。
一个妇道人家,被丈夫这样对待,心中是恨的吧。
应该是恨入骨髓,因为——她没有办法说出自己的任何委屈。若是丈夫当真移情别恋,有了美貌的小姑娘。她可以拿着搟面杖指着鼻子骂他“陈世美”,骂他“不要脸”。
若是丈夫当真不能人事,也算是认命。好歹可以跟婆婆娘家哭诉。但孩子都有了两个,这种事情说出去,除了证明自己没本事,连这么好的男人都笼络不住外,还有什么用?
况且——又如何能说?
况且,她真的不知道自己错在何处?更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何!
他要寒窗苦读,他要博取功名,他最后衣锦还乡。
她却根本不需要这些。她只要——陪在身边,心在身边。
谁稀罕你那当朝探花?谁稀罕你那生不二色?
十年在外从未归家,探花何用?
成亲多年从未凝视过她的眼眸,柳下惠何用?
宁愿,找一个花心男人,至少他对自己的那一份心,也是真的。
至少自己可以提着搟面杖叫骂“你这个负心薄幸的”。
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,不是背叛,不是负心。而是——人人都说你是如意郎君,唯有我知那份苦涩。
赵灵灵有些魂不守舍的走了。
他从来没想到过,是因为这个。
他也从来不觉得是因为这个。
夫妻,夫妻不是应该相互帮扶,相濡与沫吗?情爱陪伴什么的,不重要。
在这一刻,她刚好路过街角的一面镜子,镜子里映出一个娇俏的女孩儿的身影。
那女孩儿对着镜子盈盈一笑,眼睛好似天边的星星一样闪亮。马尾已经有些散乱,几缕头发落在额前,添了一丝妩媚。
赵灵灵摸着自己的脸,有些发楞。
几百年过去了,自己竟然没发现自己原来是喜欢男人的。
几百年过去了,有着如花似玉的美颜,却从未跟什么人真的有肌肤之亲,真是浪费了这张好皮囊。
赵灵灵在心中叹了口气,朝着前面走去。
此刻晨光微熹,街道上还是黑的,但天际已经泛蓝。
猛地,一个声音在赵灵灵背后响起:“美女,这么早一个人走夜路啊?”
赵灵灵回头,却看见身后大概一米处,站了个男生。说是男生可能不太合适,因为那个男人虽然年轻,看样子才二十出头的样子,却身材魁伟,异常高大,而且浓眉大眼,虎背熊腰,说是男生,不如说是大汉更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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