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会忘记他的枕边人呢?即使现在的她皮肤细嫩光亮,不再是日后年老了那般黯淡丑陋,他对她的厌恶也不会减少哪怕一点。
“啊?”胡雪雪被白予漠毫不掩饰的敌意吓了一跳,也对他突如其来的质问有些莫名,但还是笑笑回答道,“我工作的地方在这附近,刚刚下班。”
所以——上辈子会恰巧救了自己吗?
白予漠前世没有异能,所以被下了药之后对上5个人的围攻,就算最后突围,也还是付出了身中数枪的代价。
那时他杀死了四人,伤了一人,开着他们的车一路逃到了市区。似乎也是在这个地方,他弃车正准备逃跑,却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。正当他准备躺在地上等死的时候,胡雪雪出现了,然后,仿佛理所当然地,她把他带回了家,救了他。
毕竟,她是一个护士。
也是因此,他们才会有了之后的牵扯。
但是现在,他不想继续这样了。那样的牵扯,本来就不该存在。
想到了这里,白予漠就干脆地迈步向前,擦肩越过胡雪雪。
胡雪雪不知道为什么,在这个陌生人擦肩而过的瞬间,她的心一下子就有种被揪紧了的感觉,连忙转身喊住了白予漠。
闻声,白予漠犹豫了会,还是转过了身。望着胡雪雪现今还是单纯的眉眼,呼出一口气,他开口提醒了一句,“接下来的一个月,备好粮躲在家里。”
之后也不管胡雪雪再问了什么,信或是不信,白予漠也都不去在意了。他已经把对胡雪雪仅存不多的感情全部还给了她……
下面的时间,他要全部奉献给他自己蠢蠢欲动的心脏——渴望着血腥和黑暗。
☆、刀尖舔血
不似前世,白予漠单养伤就花了近一个月,等到伤养的差不多了,末世也彻底来了。而由于一直卧病在家,外界那些由于感染病毒到处咬人、已经有了初期丧尸特征的病人也就没机会被白予漠见到,更别提引起他内心的警惕了。
所以末世彻底来的时候,白予漠简直措手不及,应对那些突发状况时堪称狼狈。
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白予漠在心底默默念着,不急不慢地从B市的街头走到巷尾,用眼睛把B市的路线分布图记在脑中,尤其是其中的各家超市、医院。
末世最重要的无非也就这两样了——食物、药品。
B市虽说不大,但也不小,要想走完总得花些时间。但白予漠就像魔怔了似的,一点也不停歇地始终走着,不吃不喝,也是多亏了随他而来的异能,让他本就强悍的体质更强了些,不然这么走下去他绝对会晕厥。因为,他已经走了十天了……
白予漠的外貌绝对是俊逸的,但因为十天都不打理,显得有些颓废和不修篇幅。一身黑色的休闲服因沾染了灰尘脏兮兮的,光洁的下巴上冒出了扎人的细密胡渣,那双狭长而泛着冷漠的眼眸中也泛着血丝,但由于五官过于Jing致完美,却是又有种惑人的成熟韵味。
不过这种韵味,风从云是半点都体会不到的,洁癖的他只想把那个流浪汉丢到河里好好洗一遍!
“停停!你丫给我停停!”风从云避若蛇蝎地站在白予漠三米远的地方,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里的警棍。要不是白予漠的行为过于诡异,引起民众的恐慌进而举报,同事又都有事。风从云也不至于在他休假的大晚上跑出来管这档子闲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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