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- 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第2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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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由于接下来的办案过程不方便外人在场,汪兆平中途就将彪哥两人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彪哥看着远去的车子,脸上一片喜色。

    胡大志这厮……妥了!

    “彪哥,这就是你说的……保护伞吧?”阿星似懂非懂的问道。

    程彪嘴角一抽,上去就是一个暴栗。

    “保护伞你个头啊!欺男霸女、官匪勾结那种才叫保护伞,最近正扫黑除恶呢!别乱说话!

    我们这种惩jian除恶的,应该叫警民合作!”

    “哦!”阿星摸着脑袋。

    彪哥看了看车来车往的路口,眉头微微皱了皱。

    “走!”彪哥拦下一辆出租车。

    “咱们去哪儿啊?”

    “去买车!”

    阿星眼睛一亮。

    “彪哥,我上次那辆牌子是雅迪的,不过我听说艾玛的也不错……”

    彪哥:“……”

    我特么……

    “我们买迈巴赫的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另一边,汪兆平等人追踪着丧狗的车,一路向东。

    过了半个多小时左右,来到一处村落附近,目送对方拐进了一栋小院。

    两辆车重新汇合,汪兆平走进商务车,里面除了三个警员,还有一些电子设备。

    除了一个司机,秦晓茹正在电脑上调取卫星地图,还有一个警员正拿着长焦摄像机,在对着小院拍照取证。

    “看一下这是哪里!”

    “报告汪队,这里是仓太码头附近,前面就是长江口,过去就是明崇岛!”

    “出海口么……”汪兆平脸色一喜。

    跟孟老弟的情报又对上了!

    “一个常年混迹赌场的赌徒、瘾君子,在赌场里一输就是数万十数万……如果这个丧狗有问题,那么对方干的很可能真的就是非法走私的行当!”

    以一个老刑警的眼光,丧狗这种人与走私犯这种职业的匹配度极高。

    “在公海上进行交易,不仅隐蔽性更高,更难追踪。

    而且外籍船只上,还要受到执法限制,是不少文物走私团伙的惯用伎俩。

    如果按照情报中所说,对方的交易时间就在明天晚上。

    那么最迟今天或者明天,这个丧狗应该就会和上线交接物品,然后再想办法将东西弄上船……

    我觉得,这里说不定就是一个偷渡违禁物品的窝点。

    去查一查这个小院的户主!”

    “是!”秦晓茹手指如飞,在电脑上Cao作着。

    汪兆平所说的公海执法限制的情况,并不是某些影视作品中出现的那种以夸张叙事性手法,即便杀了人都不用偿命的过时概念。

    所谓国际公海,指非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领海或内水域的海域。

    根据【共和国刑法(2017修正)】第六条【属地管辖权】规定。

    “凡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,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,都适用本法。凡在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,也适用本法。”

    也就是只要在领海以内,或者公海上但属于本国注册船只,悬挂本国国旗的,国家都有权执法。

    外籍船舶在公海的犯罪行为虽然不在此列,但另一条还规定。

    “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共和国领域内的,就认为是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。”

    当然,话虽如此,但一旦涉及公海外籍船只上的犯罪问题。

    如果登船检查追捕,问题就会比较复杂……

    “找到了,户主是一个叫做林甫的男人,今年38岁。

    从登记资料上来看,他还是一艘渔船的船主。”

    很快,秦晓茹那边就给出了搜索结果。

    “啪!”汪兆平一锤掌心。

    “看来没错了,这两天盯紧这里!往来人员、可疑物品都要记录,把他们的上下线都摸清楚,我会从局里再调些人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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