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记得。
乐知时是和一场暴雨一起毫无征兆来到宋煜身边的。
他记得很清楚,那天晚上是他去开的门。始料未及的雨在夏夜一拥而入,沾shi了他的头髮,爸爸怀里包着个孩子,用外套紧紧裹着,进门后蹲下来搂了搂宋煜。
宋煜疑惑地伸手掀开了一点衣服,“这是谁?”
散开的外套下露出一双眼睛,玻璃珠似的。
“这是弟弟。”
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,软乎又漂亮,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,浅棕色的头髮打着卷儿,只会说英语,nai声nai气。
和这个小傢伙相反,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,不爱吵闹,也不多说话,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,要改,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,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,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。
他很聪明,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,但无论多成熟,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,都会不知所措。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,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。
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。
好奇怪,他的睫毛也太捲了。
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?看起来笨笨的。
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?
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,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,这些讚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,他也不得不承认,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。
来他家的第三天,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,哭着要爸爸妈妈,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,谁哄都不管用。
“你别哭了。”宋煜一走近,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,可宋煜抱不动他,他就自己缠上来,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。
“你哭得我头疼。”宋煜绝望了,对着林蓉说,“妈妈,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,让他回家。”
林蓉看着他,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,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,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。
“小煜。”宋父把他拉过来,很认真地告诉他,“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。”
宋煜皱起了眉,没有接话。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,很快,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。
“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,他没有家可以回了。”
他听得懂“不在”是什么意思。
宋煜的眉头皱得更深了,他仰头望瞭望楼上,又回头看向自己的爸爸。
“那他以后会走吗?”
宋父摇头,“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。”
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对孩子进行判断,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。但事实上,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,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为一条小流浪狗撑伞。
宋煜也是,哪怕他从小就不是多么有共情力的孩子。
回到自己的房间后,他抱着抱枕窝在小沙发里,脑子里盘旋着宋父说的话。
乐知时长得那么可爱,却没有爸爸妈妈了。
这句话梗在他心里,于是他愈发觉得乐知时可怜。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,它们下雨天的时候没地方去,只能躲在隧道瑟瑟发抖,又冷又饿。
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,也打断了宋煜脑子里的流浪狗历险记。他抬头望去,看见乐知时小小一隻缩在门边,露出半个小脑袋可怜巴巴往里望着,还打了个傻乎乎的哭嗝。
宋煜望了他一眼,俨然一副小主人姿态,“你干嘛躲着?”见小东西也没个动静,于心不忍,就抬手招了招,示意让他进来。乐知时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过去。小孩子脚底不稳,每一步都踉踉跄跄,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,看得宋煜胆战心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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